湘北职专2017年下半年综治、普法、
校长:刘祖高
一、全校教职工普法及普法考试工作
①考试时间:九月上旬(另行通知)接通知初步定为九月十日。
②考试对象:本期在职在编全体教职工。
③考试程序:a.从九月一日到考试前必须完成校园网每位考试试题。否则进不了考试程序。
b.考试时间通知后,每位教工必须在当天考试。
④考试结果:a.每位教职工考试成绩必须在优秀级(90分)以上。
b.参考率100%、及格率100%、优秀率90%。
c.考试成绩通报全校并存档。
二、2017年下半年民调测评工作要求
时间:九、十月份
对象:上半年在职在编全体教师以及自己包保的五名亲友。
要求:接上级文件要求,综合我校争创优秀单位实际民调测评得分必须达到100分。
民调测评三个清,
测评电话要接听,
号码12340,可能还有其它号,
耐心作答,解释清。
二是打分要记清,
只有一次九分整,
九分放在第三问(注释:政法队伍三项任选一项),
其余都是打10分。
三是回答要记清,
四项小问要小心,
及不及时都及时,
解没解决都解决。
测评结果:a.凡接到电话解答后速到综治办登记,上报县政法委。
b.下半年测评成绩占单位全年的民调测评成绩80%,全体教师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,马虎不得。
c.测评结果出了差错,县教育局通报全县。评县综治优秀单位,是通过县教育局系统考评上报。所以民调不能出现任何差错。
d.如教职工民调工作出了差错,总支通报批评并取消2017年该年度综合治理奖金。
三、学校综治工作后段要求
①县政法委综治办硬性不得评选评优条件:
a.单位越级上访一人次的;
b.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活动不力的;
c.未完成综治工作、网格管理、“雪亮工程”任务的;
d.单位发命案一起的;
e.单位职工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一起的;
f.民调测评得分低于全县平均分的。
②全体动员,齐心协力,不出任何差错,为争创全县综治优秀单位而努力,如何有教工违反,影响全年综治工作评优评选,扣除当年综治奖。
2017年8月29日